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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一瓣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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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中途停了很多次,都是卸货上货的工作。叶宇经常跑去免费帮忙,很快就跟船老大混成兄弟,勾肩搭背地一起喝酒吃海鲜,顺带还给小鬼烤了很多肥鱼。

    船上的时光过得很快,据船老大说,他们只要再两天就能到达昆仑长河,然后他就能转船直达昆仑山,而山上就是名震天下的昆仑门。

    叶宇数了数日子,距离他誓言符第二次发作的日子也不远了,不过在发作之前赶到昆仑门倒是没有问题,不知道那个大门派有没有能缓解痛苦的药,那种大姨妈乘以一万倍的痛苦实在是难以忍受。

    “每年都有无数人上昆仑门。拜师的年轻人,前去挑战的高手,前往拜访的隐士。昆仑门,天下第一门,高手无数,出过的天才也无数。”

    船老大喝到酒酣耳热时,跟叶宇乱侃起来。“年轻人,如果你能进入昆仑门,那么才是不枉费你这身学武筋骨,我老爹是专门的看骨人,我学过两手,可惜他死得早,我没有学全他的手艺才来跑船。但就是两手,我也能肯定地告诉你,你的筋骨是专门为习武准备的。你适合武道这一途。”

    叶宇也喝到没边,他一把就将他家小鬼拉过来,对他大声嚷嚷,“那么我家孩子呢,他是不是奇才?”

    船老大醉醺醺地盯了朝闽一会,才困惑地摇摇头,奇怪地自言自语,“不对,怎么那么矛盾,说硬骨硬到极致,可是说软骨又软到粘腻。这骨头看起来就不像是人。”

    “你才不是人呢,你全家都不是人。”叶宇一听不乐意,喝得大舌头地对船老大骂起来。

    朝闽眸光沉沉地看着船老大,接着他缓缓露出一个天真的微笑,一丝黑中带金的气体从指尖流出来,钻入船老大的眉宇间。黑气入体的一瞬间,船老大立刻酒醒,他摇摇头困惑地说:“刚才我说什么了?”

    叶宇还在犯酒鬼瘾继续大声喊道:“我家孩子最好了,他好得不得了,你不准骂他,给他留下童年阴影。”

    船老大继续一脸茫然,“我刚才说过什么了我?”

    当然隔日叶宇醒过来时什么事情都忘记了,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一杯就倒,倒完酒疯,疯完即忘。船继续往昆仑长河前进,叶宇仿佛看到砍死朝闽的计划完成了一大半。

    心情非常好的叶宇手疾眼快地在河上抓了一箩筐的淡水鱼,然后见者有份地分给船上的所有人,最后自己剩下两条最肥硕的鱼拿来熬汤。用船里的小火炉加小铁锅,慢慢地熬。

    汤水在时间的流逝中变得浓白,叶宇坐在船的甲板上,一手拿着蒲扇扇火炉,一手撑着下巴,日头和熙,晒得他昏昏欲睡。

    朝闽坐在船舱里,盘腿拈花指,一朵金色的莲花半开半合地出现在他指尖。眉间的红痣若隐若现,他半垂着眼,里面一片浓郁清冷的深红。

    他身体里的力量越来越贪婪,将力量分散在叶宇身体里的魔门种子,这只是他一个练功的方法。至阴至毒的黑暗力量全部都在种子里,他当初分裂力量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几乎分出所有的力量,而事实是他将力量一分为二。最伤身体,最厉害的阴柔力量全部都在种子里,剩下的是他体内属于至阳至刚的佛门之力。

    他年少时曾经以一手出神入化的易容术混迹于所有大门派。第一个进入的就是昆仑门,那时候他十二岁,半年后他得到昆仑大洛峰的剑法绝学,然后他叛出昆仑,又制作另一张面具进入南乡派。

    短短四年时间,他成功进入近十个大门派偷师观摩。洞仙派他也曾经想进入,洞仙派掌门剑法惊艳天下,他对剑并不痴迷,他痴迷的是武道巅峰。

    可惜绿潇子当初没有上当,他只是淡淡一眼,目光如炬,直刺朝闽面具后的真实,然后二话不说就是一剑。

    那一剑,让他看到自己死亡的来临,那种惊才绝艳的剑气令他血液沸腾。他最终还是逃过了这种几乎必死的困境,身体却到达崩溃的边缘。然后他进入佛门,剃光头开始了长达五个月的吃斋苦修,并且利用佛门寺内的莲花金刚经重塑经脉。

    从此以后他体内两股最纯但是又最截然相反的力量开始泾渭分明地存在,这两种力量越来越庞大,到最后他只能另辟蹊径,强行抽离自己的本源力量,又培育出储存力量的种子,将体内那股生来就带着的阴邪之力存在其中。只待体内至阳之力开出三百六十瓣重金莲,而在叶宇丹田里的种子开出纯白的一瓣清色,就能乘机将一瓣清色吸收过来与金莲融合。

    从此以后他将没有任何弱点,也无需受两股力量互相撕扯的痛苦。

    金莲已开一百二十一瓣,只待一瓣清色发芽。

    朝闽心神一动,指尖看似炽热灿烂的金莲陡然消散,抬眼间就看到船舱门帘被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揭开,接着露出了青年白皙清秀的脸。

    青年背对阳光,笑起来的时候眼里永远不带任何阴霾的算计,他大声地说:“小鬼,鱼汤好了,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必须要捧场啊。”

    朝闽看向他的额头,上面那种只有他能看到的暗灰色已经变成淡淡的粉红,没有任何形状,只是凝聚在叶宇眉间的一抹清浅的粉色,却给大大咧咧长相清秀的青年增添上某种妖异的艳丽感。

    这种艳丽到让人移不开眼的景象,只有他能欣赏到。

    从未动弹过的心弦突然被拨动一下,朝闽为这种干涩的触动而皱眉,有点无法理解这种羽毛一触的颤动来自哪里。然后他站起身,直接走到叶宇面前,青年见他走出来没有防备地转身往外走。朝闽伸出手,指尖一朵半合的金莲出现,他毫不犹豫将手拍到叶宇的背部上,指尖的莲花随着他的动作而骤然开放,一瞬间开放到极致,极盛,手指触碰到叶宇的背部肌肉时,盛开到巅峰的金莲立刻凋谢,落成金色粉末,全部融入到他的体内。

    叶宇头上那抹粉色须臾间消失,仿佛被金莲所吞噬。

    朝闽收回手,有些疑惑地看着自己的手掌,似乎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刚才干了什么。叶宇被人拍了一下,奇怪地回头,看到小鬼一脸痴呆,不在意地低头揽住他的肩膀,将他直接领到小火炉前面,然后给他盛一碗鱼汤,塞到他手里对他说:“补身体,你看起来就是虚,以后讨老婆小心红杏爬墙,多补补。”

    朝闽捧着碗,碗里面的热度暖了他的手掌一下,很快他就感受不到温度,因为他的体内的真气会自动保护手掌,屏蔽这种热度。他想起叶宇的歪论,运气是件很劳累的事,如果想要享受生活当然要抛弃这种方法。他试着将保护自己的力量往体内撤离,手掌重新感受到碗的烫度。

    叶宇淡定地端着碗,非常有优越感地挑眉对小鬼说:“你不烫吗,可以先放着凉点再拿到手里。”

    朝闽捧着烫死人的汤碗面无表情地看着叶宇,没有运气的后果是他从来没有干过活的手开始发红。

    很快叶宇就得瑟地说:“我当然不需要放下,我可是高手,区区运气保护手掌小菜一碟。”

    朝闽突然觉得,将一朵金莲浪费在这白痴身上,真是他此生最败笔的一件事。

    “真是的,你反应这么迟钝以后要怎么混日子,老婆带着你家猴子跑了你都不知道。”叶宇手伸过去,将朝闽手里的汤碗拿过来,然后将两碗汤放到小火炉旁边,接着抓住朝闽被烫得红彤彤的小手,鼓起腮帮子,嘟起嘴大力地吹起来。“好了,吹一吹就不痛了,我妈都是这么催眠我的,吹一吹啊。”

    朝闽低垂下眼,看着叶宇低头努力地帮他吹手,鼓起气的脸有些滑稽,没等他反应回来,朝闽发现自己笑了。

    不带任何目的,不带一丝阴冷,他只是简简单单地,连自己都来不及发现就露出一个温柔的微笑。

    叶宇刚好抬头,猛然看到他嘴角那一闪而过的微笑,小鬼的老是阴沉沉的脸突然柔和起来,那种柔和宛如晓光破开黑夜,从云间掉落而下的朦胧光亮,带着某种温情。

    “小鬼,你真好看。”叶宇脱口而出,然后跟着笑起来,露出一口大白牙。

    朝闽将微笑抿回去,微微抬高下巴,那一脸清冷的高傲仿佛在说,当然。

    所以小鬼还是小鬼,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谦虚,叶宇不客气地拍一下他的手掌,“好了,汤凉了,快喝。”

    然后一人一碗,坐在满是阳光的甲板上,船继续往前航行,昆仑的水就在不远处与大河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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